|
|||||
首页 协会概况 新闻资讯 行业通讯 行业信息 企业风采 会员天地 公告通知 精品文摘 反馈留言 |
泉州市水利水电协会 → 公告通知 → 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各会员单位: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,提高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,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经研究,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15-2017年度“诚信会员单位”及协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“诚信会员单位”评选条件 1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、十九大以来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 2、坚持新发展理念,勇于创新,诚信经营,取得较好经济效益,精神文明、生态文明同步推进。 3、领导班子团结协作,单位气氛和谐。 4、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 5、热心协会工作,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,并履行会员义务。 二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、十九大以来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路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 2、工作认真负责、廉洁自律、勇于改革创新、业绩较为突出。 3、热心协会工作,积极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。 三、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会员单位自愿参加、自主申报、协会评审的原则。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填写申报表(事迹可另附纸页),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申报先进个人1-2人。申报材料请于六月底前送至协会。 特此通知。 泉州市水利水电协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1: 泉州市水利水电协会诚信会员单位申报表 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
附件2: 泉州市水利水电协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
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>> 相关文章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Copyright ©2005 - 2024 泉州市水利水电协会
地址:泉州市湖心街东泽路中段水电总公司大厦八楼 电话:0595-22199958 传真:0595-22199638 E-mail:121179538@qq.com 网站备案:闽ICP备2022009587号 管理
|